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江山市梅泉书院恢复重建及周边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将予以实施,项目地址位于西山区域梅泉北面原目连洞区块,用地面积0.5367公顷,其中:使用国有土地0.5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0.0348公顷。项目总占地面积16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梅泉讲堂、稽古轩、左琴房、右书房、治心斋、嘉鱼轩等,周边配套设施包含书院内景观和用地范围线内书院周边景观。根据《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受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负责该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策单位
单位名称: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方安风险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来信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广场1幢615室
联系人:毛兴华
邮箱:1049054820@qq.com 电话:13857006648
三、征询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土地征收及建设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土地征收与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2)土地征收与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在哪些方面;(3)对土地征收与建设持何种态度;(4)有何意见和建议;(5)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衢州市方安风险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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